星期日, 6月 19, 2011

要走的路還很長01-1

陸客自由行即將上路,為避免商家為爭取商機,直接以人民幣交易,
中央銀行16日事先警告,商家如直接收受人民幣,其人民幣將沒入,
商家如非經許可辦理人民幣與新台幣的兌換或買賣,
其收受的人民幣或新台幣也將沒入。


為搶陸客自由行商機,國內有不少業者,開始推出簡體字菜單及招牌,
以因應陸客需求,不過,央行似乎也擔心,商家為爭取與陸客交易,
可能會私下直接用人民幣交易,因此,16日特別預先提出警告,這是違法行為。


央行表示,陸客自由行與陸客團進團出同樣適用「人民幣在台灣地區管理
及清算辦法」有關人民幣在台兌換的規定,依據規定,人民幣應先至經許可
的金融機構或外幣收兌處兌換為新台幣後,才可以購買商品勞務。

央行強調,如果商家直接收受人民幣,其人民幣將沒入,商家如非經許可辦理
人民幣與新台幣的兌換或買賣,其收受的人民幣或新台幣亦將沒入。

央行指出,為應開放陸客來台觀光,已許可223家金融機構共3550家分支機構
及包括觀光旅館、百貨公司、各觀光景點的184家外幣收兌處,辦理人民幣兌換,
應可滿足陸客來台觀光兌換需要,央行也歡迎更多銀行及外幣收兌處
申請為人民幣的兌換據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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